第1173章 选择_大明世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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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3章 选择

  灰蒙蒙的天空,仿佛一道垂下的帷幕,低沉地压制着草原上的一切。

  “去,去——”朝鲁骑在马上,看着压抑的天空,忙不迭地驱赶起牛羊来。

  几只猎犬也识趣地叫唤起来,跳跃着,省却了他不少的力气。

  不一会儿工夫,一百多只羊就被赶回了羊圈。

  他又不得闲,将拴在木桩上的两头牛解开,远离那仅余下草根的地面。

  至于马儿,早就聪明地回到了马厩,窝在栏子中,躺在干草上迷瞪着。

  朝鲁嘿嘿一笑,骑着马,牵着两匹马,带着木桶,去往了两里外。

  这里有一口井,用石头遮盖的严实,砌上了砖石,辘轳上的麻绳已经发了毛,显然是用了不少。

  这是朝廷的政策,也是为了促使牧民们定居,方便查验。

  毕竟在草原上,无论干什么都离不开水。

  除了河流外,井水的存在就会让牧民们不自觉地聚集起来,无法逃离朝廷的掌控。

  牧民们也颇为欢喜,乐意这件事。

  以往在草原上遇到干旱,河流枯竭,牛羊只能被渴死,而如今水井的存在,不知救活多少人。

  朝鲁也是喜欢。

  他总觉得人和牛羊同饮水河水很不干净,也很恶心,谁也不知道在上游会不会有尸体,或者粪便入内。

  几年前他在千户社学那里听过半年的课,知道什么叫大明,什么皇帝,以及一些千户区外的事。

  而不是像自己的父母那样,两眼一抹黑,啥也不知道。

  “还是这水干净!”

  瞅着井底的碎石,以及用砖头砌成的井壁,他松了口气。

  他终于赶在井水浑浊之前到了。

  木桶被捞起,然后又甩下去,提起来了。

  足足装了四桶,每匹马背放置两桶,然后脚步迅速地回家。

  果然,不到一会儿功夫,天空中已经下起了毛毛细雨。

  “果真是要下雨!”

  他忙将一桶水倒在了马圈,余下的三桶则倒在大水缸,才满了七成。

  这大水缸是他从市集上买来的,足有半人高,花了五毫钱才买到手,稀罕的很。

  用碗舀起水入铁锅,然后吊在了火堆上。

  他捡起干草,然后用镰刀刮了几下,引燃后放在火堆上,又架了两块木头。

  似乎又不放心,他又放了两块煤炭。

  “朝鲁!”这时候,从卧室里走出了女人的声音:“你在做甚?”

  “额吉,我在烧水呢,外面下了雨,怕是待会就得下雪了。”

  “哦!”额吉的声音平缓:“快黑了,你待会趁着火势煮饭吧!”

  “哦!”

  作为家中长子,年不过十八的他并没有资格读书,家里也支撑不起。

  二弟则去了喇嘛庙,送了十块银圆后成了小喇嘛,伺候在佛祖身边。

  三弟则送到了千户所,给千户放羊,或者说一边学习操练骑术,射术。

  如果有可能,将来会参加那达慕大会,成为蒙古进士,亦或者等到某位藩王就藩,来草原招募亲军时,去向应召。

  近些年来,草原上的人口增多,不少人都爱去种田,有的去北海那里混口饭吃。

  在草原上,虽然牛羊不准越界,但对于自由来往的牧民,可没有什么界限,只要不啃食人家的牧草即可。

  这时候,门外传来了几声欢快的犬吠。

  然后一个圆脸的中年蒙古大汉,披着从汉人那里买来的斗笠,湿漉漉地掀开了帐子。

  “阿布!”朝鲁喊了一句,虽然依旧在煮着热粥,削着几块肉碎入锅中,不时地捏着碎盐,心思不宁。

  “快入冬了,雨越下越多了!”

  男人脱下斗笠,大饼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离开这几天,苜宿草长得咋样?”

  “长得极好,咱们的窖中能藏满呢,整个冬天都不用愁了!”

  听到这,朝鲁才回过神来,笑着说道:“冬天还能多下几个崽,吃着羊奶呢!”

  “羊不要紧,得多养牛!”男人忙道:“我打听了,现在一头牛可能卖十块钱,抵得上二十头羊,值钱多了!”

  朝鲁闻言,点头称是。

  “这苜宿草是真的好,以往这几千来亩地,养一百头羊就撑死了,如今来看,再养一倍也成。”

  男人高兴道:“明年我们再养十头牛,卖了给你娶媳妇!”

  苜宿草别看适合草原生长,但是从来就没有大规模的普及过,一直都是中原在种。

  因为对于牧民来说,地广人稀,遍地都是青草,根本就没有必要浪费人力来种苜宿草。

  但随着大明对草原的征服,一个个千户区,百户区的限定,使得牧民们走场的地方被迫定居。

  大多牧民只有冬歇草场和秋放草场,空间被压缩。

  让他们定居的因素有三个。

  青贮,让牧草发酵,足以保持牛羊过冬,使得越冬牧场不再那么紧缺。

  苜宿草,让劣质的牧场草量大增,能养活更多的牛羊。

  喇嘛庙,让信仰成为牧民的锚点,不得不以其为中心。

  当然了,定居的舒适度也比游牧来的强,物资交换什么的也方便,也越来越受到牧民们的喜欢。

  闻听这话,朝鲁大喜:“阿布,您说定了?”

  “朱勒豁得,朱家是你额吉的娘家,他们好说话,几个女子也踏实能干,只要三头牛,十头羊就能嫁过来!”

  男人叹道:“现在娶女子越来越贵了,前两年两头牛就够了,哪里需要什么羊啊!”

  “所以我得提前给你定好了,不然还得涨!”

  “明年秋天娶亲,后年我们赖哈图德家就能添丁了!”

  “阿布,是赖家!”

  朝奉还未言语,只听到一声插话。

  旋即,一个年轻的身影走了进来,脸上泛出喜悦:“大哥,恭喜了!”

  “什么赖家,我只知道赖哈图德家族!”

  大汉摇摇头,然后舀起一碗汤来尝尝,似乎嫌弃太淡了,又加了点盐。

  “呼德,我的兄弟,你回来了!”朝鲁高兴地拥抱起来,对于幼弟的归来很是高兴。

  “是啊,我怕你们收割苜宿草累了,所以就回来帮忙,二哥在喇嘛庙里也托我带了一些香油,这是供奉在菩萨面前。”

  呼德笑道:“加在饭菜,能够保佑我们家长寿安康!”

  “阿弥陀佛!”这时,阿布则恭敬异常,双手握十,将香油缓缓地提过来,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这是我们家最贵重的东西,只有等到客人来的时候才吃!”

  呼德则道:“阿布,以后在家里说说就罢了,在外面要说咱们家是姓赖!”

  “知道了——”拖着长长的尾音,老头颇有几分倔强。

  呼德只能无奈。

  所谓的姓氏,在蒙古与西臧一样,一开始是并不存在的,只有贵族们才能拥有自己的姓氏。

  如显赫得黄金家族孛儿只斤氏。

  就算是普通人,也只是把父辈的名字与自己的名字加起来,就组成了一个姓名。

  但对于朝廷来说,这是毫无规律,且不方便的。

  故而,蒙古地区早就进行大规模的赐姓,亦或者说进行汉译。

  如,孛儿只斤氏,就译为鲍、包、宝、博、奇、罗、波;乞颜氏则为齐、祁、陈、秦。

  兀良良则是乌、吴、于、魏。

  越是大姓,汉译的姓氏也就越多,从而分化蒙古贵族和部众。

  孛儿只斤氏更是不得擅自取用,只有朝廷批准的贵族,才能取之。

  普通的蒙古人,自然是选择朝廷为他们挑选的蒙古姓氏,以及对应的汉姓。

  之所以不只是汉姓,完全是因为普通的牧民根本就不懂汉字,告诉他也记不住。

  蒙古姓氏则不同,口语话,易记。

  当然,在户牌上,自然是只有汉姓。

  这对于蒙古人来说,不亚于一场社会变更。

  底层的牧民拥有自己的姓氏,真正意义上的成为了独立个体,不再是依附贵族。

  拥有姓氏,看起来不甚起眼,但却是瓦解蒙古部落制,撅起根基之法。

  几百帐牧民,所有人都拥有姓氏,而且还是不相同的姓氏,凝聚力将会大低,贵族煽动其造反的可能姓也会大降。

  这是阳谋,也是大势所趋。

  呼德在千户所的私塾虽然只是旁听,但多年的耳熟目染,儒家思想影响颇深。

  在他看来,所谓的蒙古姓氏,不过是画蛇添足,家里沿用真正的汉姓,才是最好。

  蛮夷的姓,何等卑贱……

  到了晚上,一家人聚在吊锅前,吃着热乎乎的肉,尝着里面的几块碎肉。

  饭后,更是一人一杯暖洋洋的奶茶,让所有人都放松下来。

  唯独呼德不爱奶茶,吃着淡雅的清茶,让父母,尤其是阿布哼哧了几句:

  “瞧你那模样,要不是穿了袍子,还以为你是汉人呢!”

  “阿布,这清茶最好喝,你们那是瞎耽误工夫,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滋味!”呼德满脸遗憾道。

  男人懒得理这个逆子。

  翌日,一家人齐上阵,拿起弯刀割上了苜宿草。

  十几亩地的苜宿草,足够让他们一家四口干上十几天了。

  阿布锤了捶腰,看着天空中淡薄的太阳,又看着手中锋利的镰刀:

  “当年我要是有这东西,我们部落早就起来了,搞不好我就真的成了贵族头人!”

  “如今就跟汉人一样,还得下地干农活,实在是可惜!”

  “阿布,别做梦了!”呼德毫不给面子:“这快活日子以往可没有,那些贵族老爷在的时候,您能喝奶茶?奶酒都喝不到!”

  “混账!”

  父子二人斗着嘴,干起活来却非常麻利。

  就在日上中天的时候,忽然一只零散的队伍跑了过来。

  他们骑着马,头上戴着草帽,腰间挎着弯刀,一个个衣衫颇有几分破旧。

  父子三人立马警惕起来,猎犬也吠起。

  为首一人则提前下了马,身上并没有武器,显露出自己的真诚:

  “我们是草客!”

  “什么是草客?”朝鲁一愣。

  “就是专门帮你们收割苜宿草的。”男人喊道:

  “你们这十几亩的苜宿草,收集起来起码得半个月,而我们这些人帮你干活,两三天就能结束!”

  见到父兄二人懵懂,呼德这才解释道:

  “最近几年种苜宿草的人多了,就有许多闲散的人凑在一起,专门帮人家收割牧草,然后赚零钱!”

  “越是靠近汉人的地方,就越多。”

  “也有生歹意的,然后就被清剿了!”

  “多少报酬?”这时候,老阿布眉头一皱。

  “一人一毫钱!”

  “太贵了!”

  二人讲了一阵价最后以提供吃喝,并且每人十斤羊毛的价格达成了协议。

  相较于钱,牧民们的羊毛更多,所以他们更热衷于以物换物,而非直接的出钱。

  这样一来,得到了七八个生力军,到了第二天下午,所有的牧草就已经收割完毕。

  而这群草客们也背着羊毛,兴冲冲地离去。

  他们本来就是一群在家里吃闲饭的人,或者说是准备参加那达慕大会,藩王招募,在闲暇时间赚钱,减轻家庭压力。

  但呼德问时,还有两三个人直接道:

  “想要攒钱去喇嘛庙出家!”

  呼德一惊:“喇嘛庙出家,可是没有女人啊!”

  “喇嘛庙不用干重活,还能为家里祈福,偶尔出去给贵族老爷们做事,也能赚钱……”

  呼德沉默了。

  在草原上,实行的是格鲁派,拥有着严格的教规,不得亲近女色。

  但在某些人看来,这不过是一点小遗憾罢了,提前成婚,留下子嗣即可。

  到时候出家成为了喇嘛,不仅地位高了,而且还会赚更多的钱养家糊口,比起当兵,或者搏一搏那达慕大会,强太多。

  如果表现出色,还会成为庙里的僧官,地位崇高。

  对于那些无法继承家产的次子们,实在是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朝鲁锤了锤腰,他看着有些失神的弟弟:“怎么了?”

  “大哥,这群人疯了!”呼德摇头道:“不想着尽忠报国,只想着出家走捷近。”

  “入世为官,才是最好的选择啊!”

  在儒家的价值观中,出家是躲避现实,且不孝的举措。

  人丁的消减,对家族来说也是不利的。

  “那是你们的想法了!”朝鲁摇头憨笑道:

  “我只想着继承家业,娶妻生子!”

  呼德陷入沉思:

  “越来越多的人想当喇嘛,这草原变得让人不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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