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调侃_和总裁共用身体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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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调侃

  [欧巴]

  两人不欢而散。

  下午时分,集体插稻苗。裴煊皱眉看了看泥泞不堪的水地,嫌恶写满了脸。

  四月的江南,太阳已沾染了些毒热。在这样的天气下,踩在肮脏的泥土地里,确实让光鲜亮丽的他们有些难以忍受,除了于日。

  其他四人穿着雨靴,头戴遮阳帽,于日裸着脚,一脚扎进了泥地里。裴煊紧紧跟在于日身后,小心翼翼把脚探入泥地,深深往下陷,步步艰难。

  他不解问道:“鱼鱼,你怎么不穿雨靴,泥地里扎脚了怎么办?脏死了。”

  于日:“无碍,我小时候家在农村,在地里插过几年苗,这样更快一些。而且脚下软乎乎的,还挺好玩的。”

  “你家种过地?”裴煊来了兴趣,他打小就没有过种地的朋友,甚至今天才初次见到绿油油的稻苗。

  于日点点头,一手捧着一把稻苗,一手稳准快地下手插秧苗。他插的秧苗排列整齐,间隙合适,旁人才插两三个,一挪一费事,他差不多插完一排,健步如飞一般。

  节目组找他多干活,于日爽快应下,不是他吹大话,而是于日有经验。

  他一边插秧,一边闲来无聊和裴天闲聊:“我小学时,爸妈在村头开小饭馆,有几亩地,我常常帮父母干农活。上初中后,爸妈把餐馆挪到了县上,我在县城上初中,父母给我报了个少年宫。

  当时,自己脑子一热,就在少年宫学打鼓,经常跟着少年宫的朋友们参加比赛,运气不错地赢得了奖项。

  又因为长相不错,有次被相中参加了县城的节目,陆陆续续有了晚会演出。再后来几年,上高中时,考到了市重点,运气不错的被来学校拍戏的剧组挑去演了个小角色,也拍了几个广告,就这么顺理成章学了表演,进入戏剧学院。

  我还跳过几次级呢,所以即便在星星传媒蹉跎了六年,如今我的年纪也不算大。

  总而言之,我的人生运气向来很好……遇到你,也是。”

  裴天微不可动地心颤了下。于日说遇到自己是好运气,而自己遇到于日,何止是运气好?遇到于日,是他此生最大的幸运。

  手中的稻苗插完了,有人伸手递过来。于日干活正起劲,接过稻苗,抬眼顺嘴说了句:“谢谢,哥哥。”

  卧槽,我就是嘴比脑子快的笨蛋!他正和封絮生气呢,怎么张口就喊‘哥哥’?

  况且是在节目拍摄中。这要一播出去,cp粉们还了得?叫‘哥哥’的习惯是毛病,得改。

  封絮报以温柔笑意:“不客气,别太累了自己。”

  他用了一中午的时间,才平复知晓于日和裴天谈恋爱的愤怒。他独自守着一盆稀有的花,辛辛苦苦守了好多年,好不容易绽放了,竟然被路人摘了去。封絮怎么可能轻易放弃?

  节目CP,他是炒定了。于日,他是要定了。

  他不信一个日理万机的总裁当真能和于日有真感情?即便有,他也会制造矛盾,让两人有缘无分。

  于日低头种地,一种一下午,终于在天黑前,插完了所有稻苗。他一个人的干活量,顶另外四个人还多。不光是嘉宾,连节目组的工作人员都惊呆了,被后期加上了大大四个字“种田之光”。

  一下午的太阳暴晒,于日的后脖颈晒得退了一层皮。

  凌风率先发现了这点。他和节目组交涉半天,得了一瓶芦荟膏,把于日叫到自己身旁,帮于日抹药。

  “皮肤那样白,稍微一晒就脸色通红的人,怎么不多注意一点?”

  凌风动作轻柔地给于日抹药,小心地吹干。

  于日不在意地回答:“没事,我后面有个剧,正好不需要很白,晒一晒更符合角色。”

  “鱼鱼,小小年纪倒什么都会,十项全能都不足以概括了吧。”凌风自然地和于日闲聊。

  凌风主动找话题。他算是看出来了,封絮喜欢于日,那个小爱豆又爱黏着于日,即便时元任对于日满脸的不耐烦,可到了饭点,就会自觉地围着于日打转。

  如果他再不努力,想必和于日说上话都是困难。

  这个节目,于日能参加,对他而言,意外之喜。两人虽同处一家公司,可于日的工作室独立运作,如果不是剧组合作,基本很难见面。难得有朝夕相处的机会,凌风决定最后努力一把。

  还没等他们聊上两句,裴煊过来凑热闹:“凌风大哥,鱼鱼,我发现你俩手机壳竟然是情侣款唉,一模一样。”

  裴煊看热闹不嫌事大,为节目组助推磕点。

  “你家弟弟一天天的竟能叭叭。”于日偷偷向裴天吐槽。裴煊不说,他都想不起来。

  裴天亦觉得这个弟弟比以往更讨嫌,有还不如没有。对于这个同款,裴天也觉得碍眼得很。

  他忍不住嘟囔一句:“早该让你换掉。”

  “换!回去就换。”于日也不管是不是自己最爱的彼得潘了,说起话来颇为咬牙切齿。综艺什么的,简直烦死了,以后还是少参加为妙。

  凌风倒是乐于被发现,他微微一笑,如春风拂面:“我和鱼鱼都很喜欢彼得潘电影……说起来,还是因为手机壳相同,这才在片场渐渐熟悉起来。”

  节目组工作人员看在眼中,喜在心里。于日这个嘉宾请得真是值,自带cp大乱炖技能,还有强悍的干活能力,妥妥是他们的综艺之星。

  今日累得不轻,走出淋浴间,于日哈欠连天,胡乱地用毛巾揉着头发。

  裴天不禁叨念起来:“吹干头发再睡,不然头疼。”

  “晓得晓得,比我还念叨。”于日有一搭没一搭地回着。

  裴煊猛地扎到于日眼前,充满八卦的眼神,半阴不阳地问道:“田里种地时,我可听到你叫封絮影帝哥哥?你俩什么关系?情哥哥?”

  “胡说你个八道。裴煊同志,我发现你真的很讨嫌唉。”

  于日无语地把毛巾甩小舅子脸上。就寝时间,摄影全部遮盖,也没有耳麦录音。不然于日真想一巴掌扇死裴煊,说话没个把门的。

  “他是我大学师哥,关系很好而已。当年我入学年纪小,他让我叫他‘哥哥’,一叫好多年,我们是纯洁的兄弟感情。成年人的思想,能不能不要这么龌龊?”于日颇为语重心长。

  “可我觉得封絮对你感情不一般啊,八成喜欢你。凌风也一样!”裴煊揉揉下巴,人精似的分析。

  “傻吧你,都是我哥们。你咋不说时元任也喜欢我呢?”于日翻了个白眼。

  “那没准呢。我看时元任还挺在意你的……你懂吗?就是那种……那种幼儿园幼稚小男生用欺负女同学来表达自己的喜欢。即便不是那种喜欢,也是对你颇有好感,想做朋友。”裴煊一本正经地分析。

  “yue~有被恶心到。”于日做了个呕吐的表情,显然不相信。

  “鱼鱼,我说你小小年纪,怎么茶而不自知呢?你看看,偌大一个娱乐圈,随便揪几个人拍综艺,结果都是喜欢你的。如果你参加选秀节目,那岂不是真真的大型‘选秀’现场——皇上选秀女的那种。”

  裴煊对于日印象很不错,能干活会做饭,还有趣不死板,可惜啊,对待感情迟钝了些。这才一天,多好一个受苦受累的变形计节目硬生生成了大型修罗场。

  裴煊调侃不断,细细倾听的裴天陷入了沉思。

  于日可听不下去了:“去去去。老子可是有男朋友的人,你在这胡说八道,我男朋友要吃醋啦。真烦。”哪有尽给自家哥哥找绿帽子戴的,裴煊真是个人才。

  “你有男朋友了?男朋友是谁?长什么样?谁这么幸运?”裴煊八卦之火熊熊燃起。

  于日露出一个深不可测的笑容:“会有机会给你认识。”

  “怎么光是八卦我?也说说你呗,我可听说你家世不简单,背景深厚。”于日迅速切换话题。

  “唉——我有什么好谈的。”

  裴煊脸一瘪,重重地往床上一趴,凡尔赛张口就来:“就豪门常见的那一套呗。父亲醉心于家族企业,疏于对我管教。母亲温柔贤淑,更管不动我。还有个标准豪门接班人哥哥。”

  说起哥哥,裴煊不觉流露出崇拜的目光:“我那个豪门大哥,怎么说呢?绝对是玛丽苏小说的顶尖霸总配置。长相俊美不凡,工作一丝不苟热衷加班,性格稳重眼光毒辣……不是我吹,我家的家族事业在我哥的带领下频出佳绩、再创辉煌!”

  于日抿嘴偷笑,揶揄裴天:“你弟弟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可眼神不错。”

  裴天说不出的震惊,在他为数不多的接触中,他一直认为裴煊对自己很冷淡,两人形同陌路。

  裴煊说起哥哥来,滔滔不绝,只是想起自家情况,眼神瞬间黯淡。哥哥的事,他充满愧疚,却也不知该如何做。

  “但是我哥这个人吧,给人距离感太强,怎一个阴郁冷漠了得,我好怕他的。那种明明很爱很想接触,但一碰到他的眼神,就想撒腿就跑的程度……我哥简直魔王在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于日毫不留情地笑出了眼泪。

  裴煊气恼瞪他:“你笑什么?我说的都是真的。”

  于日抹抹笑出来的眼泪,语调调侃:“阴郁?冷漠?魔王?”

  裴天无奈:“我从未知晓裴煊的想象力如此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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