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_篡位将军的白月光(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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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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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史那又想起了林斐,问:“你身边有个侍女我怎么不常见?姓林。”

  还惦记呢?谢玉璋暗暗心惊,漫不经心地说:“她啊?我不爱带她出来。她读书多,天天撵着我读书,嫌我不学无术。我想给她挑个夫婿,可她学问太好,最看不上不爱读书、没学问的男人,我陪嫁的几个文士,文采都不及她。她看不起他们。”

  “她现在跟阿巴哈忙着把那些各族传承的古羊皮卷翻译成统一的文字呢。国师啊,恨不得收了她当学生,传承他一身的学问。只恨她是个女郎。”谢玉璋说,“唉,要是能不天天板着脸给我讲书里的大道理,就是我最贴心的的人啦。”

  部落里有一则轶事,说天可汗阿史那俟利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阿巴哈国师唠叨。

  有一回因一个什么事,阿巴哈国师天天追着他念叨。阿史那让叱骨邪挡在外面,谎称“可汗不在帐子里”,阿巴哈不信,强闯进去。

  阿史那迫不得已,用金刀划破帐子逃跑了。

  气得国师对着那道漏风的大口子跳脚大骂。

  国师阿巴哈,全名阿史那阿巴哈库那设,阿史那俟利弗一母同胞的亲弟弟。

  他们的母亲为了避免将来兄弟为了争权自相残杀,早早地把次子送到了前任大国师那里做学生,继承了大萨满的位子。这个喜欢读书、迷恋文字的弟弟,从小就让阿史那俟利弗头疼。但他在老母亲临死前发过誓,今生一定会照顾好这个弟弟,决不手足相残,便不能违背这誓言。

  听谢玉璋这么一说,阿史那?真?不爱读书?没学问?俟利弗眼角抽了抽,意兴阑珊地摆摆手:“无趣。”

  再不惦记那个姓林的漂亮侍女了。

  河西。

  李固在营房里听着陈良志回话。

  “公主眉间轻松,气色很好,她说,她都能应付,不要你担心。她说,她在漠北和你两相遥望,彼此安好,便是都好。”陈良志口轻清楚地复述谢玉璋的原话,“她说,盼你功高权重,妻妾满堂。”

  陈良志黑黑瘦瘦,便是在漠北受了谢玉璋召见的中原商人,便是那个替李固“看”了谢玉璋的人。

  他的眼力,李固是信得过的。他既说她过得好,便是真好。

  “功高权重,妻妾满堂。”李固咀嚼着这八个字。

  陈良志垂眼不说话。

  这可真是,对男人最好的祝福。但……得看是谁说的。

  陈良志打破了沉默,继续说道:“草原上都知道,老头子非常宠爱她,几乎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连随身多年的金刀都给了她。我见到公主时,她腰间便佩着金刀,还……别着一柄匕首。”

  陈良志看到那匕首第一眼便认出来了。说来简单,因为那柄匕首便是他进献给李十一郎的。

  李十一郎自得了便十分心爱,一直都带在身边。不想那日在漠北,却看到别在公主纤细的腰肢间。

  “她今年,十六了啊。”李固道。

  “正是。”陈良志道,“夏日大集后,我在草原又走了一圈,回来的时候再次经过王帐,正赶上老头子给她庆生,很是热闹。漠北人都很喜欢她,盼着明年她可以真正给老头子做妻子,为他开枝散叶。”

  李固撩起眼皮看他。

  陈良志微笑。

  他所欣赏、依附的李十一郎,该听得进实话。

  果然李固神情不变,道:“七郎今天过来与我换防,我明日就回凉州修整,咱们三个今天喝一杯。

  陈良志欣然道:“好。”

  待李卫风见了陈良志,大喜:“老陈你从哪来?”

  陈良志道:“刚从漠北回来。”

  李卫风眼睛亮了:“那……”陈良志失笑:“给你带了最烈的酒。”

  李卫风勾住他脖子:“就知道你够意思!”

  三个男人小聚,大海碗畅饮。

  喝得兴起时,李固握住李卫风的肩膀:“七哥,我们都能做得到的。”

  “什么?”李卫风问。李固那力气,少有人能承受得住,便是他都忍不住龇牙咧嘴。

  “功高权重,妻妾满堂。”李固道,“如大人那样。”

  “可不是!”李卫风一拍大腿,豪气陡生,“如大人那样!”

  他又嘿笑道:“妻妾满堂,能不能先妾满堂,妻往后再说?”

  陈良志喷笑:“大娘肯放过你?”

  李卫风愁眉苦脸:“追着打着要我娶新妇!我都跟她说了,让我再浪一年,明年一定给她娶个新妇!”

  陈良志笑叹:“大娘为你们可是操碎了心啊。”

  “大姐是为我们好。”李固大碗喝酒,“明年我们一起娶。”

  李卫风瞪眼睛:“你想娶你娶,我可快活着呢,不想被拴住。你看霍九自娶了大娘,天天被管得跟什么似的,我看了就熄了娶新妇的心了!”“好,我娶。”李固干掉一碗酒,“男儿大丈夫成家立业,也是时候该成家了。”

  李卫风侧目:“今天抽哪门子风?”

  陈良志微笑不语。

  李固是被他们两个一起架回营房中去的。

  待给他脱了鞋子除了外衫盖好薄被,陈良志拔脚就想跑。李卫风窜出来从后面一把勾住他脖子,给他勾了回来:“想跑?”

  “快些放开!”陈良志猛拍他手臂,“要死人啦!”

  “哼哼!”李卫风说,“快说,怎么回事?十一到底咋了!”

  三个人都是千杯不倒的海量,便是漠北最烈的酒也不怕。李卫风和陈良志都还无事呢,李固竟然醉了?这不对头!

  陈良志哼唧:“不好说十一郎私事。”

  “呸!”李卫风啐他,“我跟十一谁跟谁,哪来的‘私’?”

  “别喷口涎。”陈良志嫌弃地用袖子擦了擦,拍他手臂,“要我说话先让我喘气!”

  李卫风这才放开了他。

  陈良志取出帕子擦了擦脸,才说:“我这趟去漠北,十一郎叫我帮他看看那位和亲的公主。”

  “啊!”李卫风以拳击掌,“宝华殿下!她好吗?”

  “她好得很呢,草原上无人不知老头子有多宠她。这还没圆房呢,等以后圆了房,怕是要宠上天去了。”陈良志说。

  “那又怎么样,配个糟老头子,能开心吗?”李卫风长吁短叹,唏嘘不已。

  “你也认识那位殿下?”陈良志问。

  “在云京认识的。”李卫风摸摸腰间那块心爱的虎牌,“这个就是当初宝华殿下送给我和十一的,一人一块,是一对的。”

  那虎牌是玉中精品,陈良志是商人哪会看不出来。他见过李卫风一直戴着,却是头一次知道李固也有一块,诧异道:“十一郎也有?从没见过。”

  “他舍不得戴,一直收着呢。”李卫风说,“还有个可漂亮的金马鞍,也收着呢。宝华公主给他的东西,他都收着呢。”

  他说完,顿了顿。

  这些他都是早知道的,其实一直没觉得什么。可怎么现在说出来,觉得那么不是味呢?

  鼻子竟然有点酸。

  陈良志微笑:“无事,明年娶个新妇,便都过去了。”

  李卫风揉揉鼻子,白他:“你又知道?”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故事,年纪越大,故事便越多。陈良志的确是比李卫风还长了几岁。

  他望着洒在地上的月光,喟叹:“少时的事,也就那样,当时再激烈,时间久了,自然也就淡了。”

  过来人的声音落在月光中尘埃里,再寻不到痕迹,就像那些逝去了的年少岁月。

  风从更北的地方吹来,趟过草原,吹过河西,最后,轻轻地拂过云京的繁华。

  又一个年节过去,春回大地,高原草甸都泛起了绿意。

  再一转眼,便到了给养剪毛的时节了。大堆大堆的土灰色、脏脏的羊毛堆积在羊圈。有些短短的绒毛被风吹起来,到处乱飘。

  这时节,谢玉璋出门便得以轻纱遮了口鼻,以防吸进去不停的打喷嚏。

  年纪小的侍女出来便忘记了以纱覆面,不停地打喷嚏,抱怨:“起风了,真讨厌。”

  别的侍女笑话她,她抱怨两句,扭头向上看。丘上有两人双骑,立在那里不动。

  “殿下在看什么呢?”小侍女好奇。

  谢玉璋在高地上南望。

  “起风了,感觉到了吗?”她说。

  林斐也南望:“这个时候,云京已经可以穿纱衫了。”

  “是啊。”谢玉璋说。

  安静了许久。

  “阿斐。”谢玉璋轻声说,“开始了。”

  她的父亲,云京城中的那位皇帝,终于按捺不住开始他的削藩大业。

  柿子当然先捡软的捏,他选择了相对实力较弱的林修浦来开刀。可皇帝忘了,所谓弱,只是相对。

  皇帝以为凭着皇权的威势,林修浦不敢反。可他更忘了,有句俗语,叫作狗急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

  “林修浦起兵围城,他怕了,密旨黄允恭勤王。”谢玉璋叹息。

  林斐面无表情:“每一步都是错。”

  眼看着高楼塌,繁华迷梦就此惊醒。霹雳划过大江南北,蛰伏的猛兽们都亮出了獠牙。

  大赵被撕得粉碎,各路豪杰拥兵自重,开始了一段便是后世都谁也说不清的混乱局面。

  我们就是过眼云烟的烟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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